建構「班級經營」的SOP
近日來,新聞媒體不約而同地報導著校園裡教師不當管教行為事件:
自由時報2007/11「屏市某國中原住民學生家長檢舉,指老師體罰學生,還取「阿理不達」等帶有種族歧視的外號……」
東森新聞台2007/11「又傳出不當體罰,台中縣龍津國中6名國中生因為考試成績不理想,被老師罰在走廊上罰寫作業……」;「台中縣一名國小三年級男童,被老師處罰,把課桌椅搬到走廊罰寫悔過書。」
中時電子報2007/11「台北市百齡國小一名二年級許姓學生,上美勞課時,因調不出老師房子玉所要求的水彩顏色,竟當場遭敲頭痛罵,並以水彩畫臉羞辱,直到放學才准洗掉臉上塗畫,造成許姓小朋友身心受創、畏懼上學,家長只好辦理轉學。」
一週內的校園不當管教新聞豈止四例,案例遍及北中南,從偏遠地區至都會地區都有,而弔詭的是,學校的校長或行政人員面對蜂擁而至的媒體記者,大致會提出四項說明:一、該名教師教學認真、負責盡職;二、該名教師只是求好心切、一時不察(或一時情緒引起);三、該名教師已知錯、道歉;四、校方將召開教評會(或考績會)討論懲處事宜。而筆者心中只想著:「我們雖不能期望每位教師都是好老師,但是,至少希望每位教師都是盡責的老師。」這個想法是奢望嗎?
教師是專業嗎?許多人的答案莫衷一是,相對於其它的「師」字輩的行業,有著該行業的標準作業程序(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, SOP),例如:醫師面對病患的發高燒症狀,會採取哪些處理措施?廚師料理食物,面對顧客的要求與食材的變化,會採取哪些烹調方式?電腦工程師面對電腦的當機問題,總會藉測試來了解是硬體或軟體的因素。教師的教學過程,也有著一定的流程:教學前準備、了解學生的起點行為;教學時的引起動機、講述過程、操作練習、習作指導;教學後的評量與補救教學,藉由各版本的教科書搭配的教師手冊,教學儼然也有著一套SOP,但是,我們都不能允許醫生因為心情不好開錯藥、不接受廚師因為心情不好煎焦了的紅燒魚,可是卻默許著某些教師因為心情不好簡化了教學SOP,默許著因為心情不好而用反教育的措施(體罰、漫罵),由媒體的報導中,我們發現家長們不再沈默,而社會也開始關注教師的品質問題,身為教育工作的我們,豈能不知覺醒?
醫師對病患,一向是說明病情、推測可能患病原因,以及建議如何治療,其間還分析了治療的風險以及不治療的可能後果。但我們很少看到一位醫生因為病患未按時回診、未按時吃藥而氣得暴跳如雷;更不會看到醫師強迫病患一定要開刀──即使是診斷出不治療就得死的當頭,醫師仍不忘要尊重病患、尊重家屬,要不要接受有風險的續命手術?還是打算就這樣煎熬下去?決定權在當事人身上,醫生只有建議權,只能告知不接受治療的風險,以及可預見的結果。而教師呢?為學生不寫回家功課而動怒,為調不出色彩而動怒,是真的心急學生不學習?還是覺得自己的威嚴受到挑戰、顏面無光而動怒?以及該不該強迫學生去完成呢?
瑞塘國小的鮑世青主任在96.11.22的中國時報的時論廣場,有一篇投書「老師要有兩張臉 心跳72」,文中提到:「又聞校園體罰事件,絕大多數教師,都稱是出於一時生氣、求好心切等。那老師該不該生氣?該不該求好心切?」我認為,老師的求好心切是善的;但老師的不當作為不僅違反教育原理、違背教育人員專業信條,更且可能傷害學生身心靈,媒體與家長看到的是老師的「怒」與「過」,可曾體諒教師的ㄧ片「愛之深、責之切」苦衷,台語的一句俗諺「做到流汗,嫌到流涎」,教師是否能深切體悟到,一時的情緒失控造成學生與教師兩敗俱傷的後果?
筆者認為,近來親師衝突大多肇因於「班級經營」的層面,所以,教育行政人員可以從建構「班級經營」的標準作業程序開始,提供全體教師得以遵循的步驟,讓全體教師能夠有著最基礎的教學服務品質,如文首所提及之新聞案例,校長及行政人員大多會肯定教師的教學層面,但對情緒的、態度的層面,卻有著不一的評價,假若有著一體適用的準則,讓教師依程序處理而不是憑態度情緒任事,相信能讓所有教師「隨心所欲、但不踰矩」。
例如當學生未完成回家功課:
步驟一:師生晤談,詢問原因,給予口頭鼓勵(甚至鼓勵語也可標準化);
若有改善,結案。若情況依舊,
步驟二:聯絡家長,深究原因,雙方配合;
若改善,結案。若情況持續,
步驟三:與家長協調,調整作業形態與份量;
若改善,結案,持續追蹤。若情況持續,
步驟四:由輔導室接手,持續與家長溝通;
步驟五:由學校行政單位公文通知……等。 |
諸
諸如此類,如果家長漠視改善程序,學校方面能做到何種程度,也該一一明文訂下,如此才能讓教師們有所依循。
「班級經營」層面涉及廣泛,教師的身教與言教,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學生的學習與身心發展,也影響著家長與老師的互動,因此,若是教育行政機關能建構出「班級經營」的標準作業程序,提供全體教師得以依循,相信不僅能夠減少校園的衝突紛爭,更能提高教師的教學效能,增進學生的學習成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