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是一個海島國家,四面環海,海洋資源豐富,無論是教育、生活或休閒,與海洋接觸的機會非常多,因此各項的水上休閒活動,頗受國人喜愛,每逢盛暑,海水浴場與游泳池往往人滿為患,但根據WHO統計指出,全球21個先進國家中,台灣14歲以下兒童溺死率居於首位,平均每10萬人口中,死亡人數為1.8人,而教育部統計民國95年1至11月學生死亡原因,意外事件占七成四,「溺水死亡」位居第三名,這些驚人的數字,不得不令人重視學生的戲水安全。金車教育基金會也提出了調查數據:有四成的台灣青少年不會游泳,更顯現出游泳教學的急迫性。游泳,不只是一項活動,更是一種能力,一種救命的能力,一種自救與救人的能力。
自九年一貫課程推行以來,強調「培養學生帶得走的能力」,而開設游泳課程的目標並不是在培養游泳菁英,而是冀望藉由教學,將游泳能力普及化,讓每位學子都帶著會游泳的能力,並加強水上安全教育,提升學生戲水的安全認知,進而養成游泳運動習慣,豐富學生休閒活動的內涵。
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有感於學生學習水中自救能力的重要性,遂擬訂為期三年的「提昇學生游泳能力教育計畫」,一方面積極辦理游泳師資培訓,提昇教師游泳教學的技能;一方面也鼓勵各級學校結合社區資源,開設游泳相關課程;此外,確實進行學生游泳能力檢測,掌握學生游泳能力程度,並做好成效管控。
為落實本縣的游泳教學,教育局於各鄉鎮成立游泳教學中心學校,以整合教學資源,發揮最大效益,其名單如下:
桃園市:北門國小 蘆竹鄉:大華國小 大園鄉:埔心國小 龜山鄉:龜山國小 八德市:大勇國小 大溪鎮:僑愛國小 新屋鄉:新屋國小 觀音鄉:觀音國小 龍潭鄉:潛龍國小 復興鄉:高義國小 中壢市:普仁國小 平鎮市:宋屋國小 楊梅鎮:富岡國小
投資龐大的人力、物力的資源,無非是期望桃園縣的子弟能夠確實學習到游泳的能力。教育部將游泳教學規畫了十級的指標與認證,計分為海馬、章魚、蝌蚪、海獺、企鵝、海豹、鯊魚、海豚、鯨魚與劍魚等十級,而桃園縣「提昇學生游泳能力教育計畫」中,以第六級海豹為基準(具備游泳前進15公尺,且需換氣3次以上,即可通過海豹的認證。),預期95年度能有40%以上學生達成;96年度達成45%以上;97年度能有50%以上的學生能通過海豹級的標準。
桃園縣「提昇學生游泳能力教育計畫」實施已進入第二個年頭,回顧95年度執行成果:參與游泳教學學生人數計50,788人;實施游泳教學的學校計184所,其中包括暑期育樂營11所及體育課實施游泳教學173所,占全縣國民小學數約98%。相較於其它縣市,本縣的實施率為89.1%,排名第二,僅次於台北市;本縣學生實測通過率為56.8%,排名第四,次於台北市、新竹市及台中市等三縣市,體健課長蔡聖賢課長表示,綜觀上述數據,顯見本縣游泳教學成效良好,但留有進步的空間待努力與加強的,由桃園縣「提昇學生游泳能力教育計畫」96年度的目標,即可見到教育行政部門對提昇學生游泳能力的企圖心與決心,其目標為:
一、國中、小需將游泳教學納入體育課程,其中國小實施率需達100%、國中達50%以上。
二、參加學生檢測通過率達60%以上。
三、96年度國小全體具備游泳能力目標45%以上。
四、加強學生水中自救能力訓練。
五、辦理縣內教師水上救生訓練。
六、建置學生游泳檢測資料。
游泳課程不僅僅是一項休閒活動,其寓有對親水環境的尊重,對危險水域的認知,對水上活動安全的重視,對自我運動生涯的規劃….等諸多深遠的意涵,惟有全體教育夥伴,與家長們共同合作,正視游泳教學的重要性,結合社會的資源,才能使桃園縣游泳教學的推展工作更落實,讓兒童溺水的案件就此絕跡,讓所有的小朋友更健康。
[文/徐君玉 2007-04-26:01-18-3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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