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,試辦第一年即將結束,教育部目前正在接受第二年試辦的申請,有興趣的夥伴,可以上相關網站http://tpde.nhcue.edu.tw/了解實施狀況,或參與試辦。
時處全球化競爭的時代,國內公立中小學教師,在政府保護下,較難體會到其他行業的競爭,也就常墮入安於現狀的情境。但面對社會的急速轉變,父母對於教育品質的要求日趨升高,教師們如何展現專業,提升教育效能,是刻不容緩的工作,進行專業發展評鑑,不失為可行的途徑之一。
教師評鑑,在很多國家業已實施多年,其評鑑的目的各有不同,有著重在教師專業成長、或當績效考核及不適任教師處理之依據。國內學者針對此議題的討論,已累積不少的篇牘。此番教育部開始進行試辦,期能在過程中發現問題,累積經驗,尋找適合我國的評鑑模式。
一般教師評鑑可分為形成性評鑑及總結性評鑑。目前教育部試辦的想法,希冀採取形成性評鑑,以教師專業發展為主軸,鼓勵教師以自我省思及同儕專業互動為成長手段,以精進教學和班級經營為主要成長內涵,期待學生的學習表現和成效能獲得有效提升。另一方面也以自我評鑑出發,促進對話、發現問題、研擬改進策略。提供一個檢視、對話、反思、回饋的系統讓教師可以了解自己專業上的優點和缺失,從不斷的自我了解與省視中獲得回饋,並以此釐清未來專業發展的方向,作為規劃未來專業發展的依據。此種評鑑方式較符合「評鑑在於了解、詮釋與提升,不在於證明與比較」的主張。
本縣過去一年,並沒有學校參與評鑑的試辦。除了教育部的宣達,可能稍嫌不足外,一般教師對於評鑑的功能與目的不甚了解亦是影響試辦的主因。評鑑的結果是否會和考績掛勾?是否會成為教師分級與不適任教師處理的依據?如果評鑑的結果只在於改進,那相關的配套是否已然齊備?評鑑的結果如何確守保密?凡此種種,皆是教師關切的核心,若不能給予有效的解答,想要教師自願參與試辦,回應的冷清,可以說明一切。
教育改革千頭萬緒,凡事最好能按部就班,考量周詳。教育部試辦教師評鑑,理應給予支持,畢竟這是提升教師專業的方法之一。而且目前立法院一讀通過「教師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23條之1:「為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及達成教學與輔導之成效,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應接受評鑑…」,進行教師評鑑也將有了法源依據。若只因相關配套不齊全,最後未能達到試辦及實施的目的,就顯得浪費可惜。另一方面我們每位在基層工作的教師們,若是認為教育部的評鑑方式並不適合我們的需要,是否有更理想的做法,可以提出作為建議。畢竟教師的專業能彰顯,除了學生受益之外,同時我們本身也會在工作上獲得更多的成就感及回饋。
[文/蘇世奇 2007-04-24:17-37-4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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