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孩子受教 使智慧發芽
林志成
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自2000年開始,每三年一次對全球15歲的學生進行名為PISA(Programm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ssessment)的學術評比,舉辦兩屆以來,芬蘭不論在閱讀、數學或解決問題能力的測驗上,都奪得冠軍,故其教育頗受世界各國所重視。
有關芬蘭教育成功的原因,學者專家所論雖各有所重,但我認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:芬蘭能有效保障每位孩子的受教權,讓每位孩子都能真正受教,並獲得學習的雀躍感與成就感。台灣教育若要急起直追,除要落實教育基本法保障「人民受教育之權利」外,更要深入理解並積極實踐「受教」的意涵。受教主要包括下列幾項意涵:
一、 就教育權利而言,受教係指受教權
芬蘭強調一視同仁的受教權,並針對有特殊需求的學童則提供個別輔導。我國教育基本法第一條、第四條及第八條雖明訂:人民受教育之權利、方式、內容受國家所保障,但上述條文與孔子所言的「有教無類,因材施教」,都尚未真正落實,因為我們並沒有讓每一位孩子獲得應有的照顧、教導與啟迪。例如中輟生不會ㄅㄆㄇ、國中畢業生不識ABC、不會四則運算、許多孩子並未具備應有的基本能力…等。其次,我們對弱勢族群與病童受教權益的保障,也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,例如我們是否已提供弱勢族群及病童所需要的真正教育與適性評量?最後,我們也應省思如何減少城鄉教育的落差?如何讓教育優先區的經費能用到真正需要的學生身上?能有效幫助文化不利學童的成長?…要言之,落實受教權是一條永無止境的道路,值得所有教師及家長一起發願同行。
二、 就學習態度而言,受教係指孩子願意接受師長的教導
身處後現代資訊時代,孩子接受教育的管道愈來愈開放多元,孩子的權利意識也愈來愈高漲;許多父母與師長覺得孩子不受教,要讓孩子接受師長們的教育愈來愈難,師長們對教育頗有無能感、無力感與無奈感。其實,教育並非萬能,但也絕非無能,施教者要具有完備的專業權能(full power),要能瞭解孩子身心發展成熟狀況、學習起點行為、教材難易程度…等,然後以適當適切的教材教法,幫助受教者啟發潛能、灌能增能、授能益能。孩子在教育專業設計的學習情境下,因為師長的鼓勵支持、讚許欣賞、指導促進、點化闡明,而能有所得、有所成長、有所成就,那麼,孩子就比較願意接受師長的教導。換言之,孩子若不受教,師長們就應自省:是否我們的專業權能尚待提昇?是否我們的教育方式、教材教法或師生關係還有改善的空間?是否我們的教學能更有創意、更有樂趣、更生動活潑、更深入淺出?
三、 就啟迪方式而言,受教係指有所感受、感覺與感動的教育
常言道:「言教不如身教」,我卻想說:「言教不如身教、境教與制教,更不如受教」。身教當然是以身作則,但我們自以為「以身作則」,孩子卻可能覺得我們做作、假惺惺、不自然;孩子可能不領情,也可能毫無所感、毫無領受。境教與制教亦同,我們自以為設計了一個良好的讀書環境給孩子,但孩子卻可能不懂得珍惜,也可能無法從我們精心設計的情境與制度中受益。
國民教育法第一條:「國民教育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。」要培養孩子成為文武兼備、五育並進、全人智慧發展的國民,除了知識的教育外,更重要的是情意教育、生命教育、智慧教育與品德教育。而受教即貫穿上述教育的關鍵核心;讓孩子受教,才能使孩子增長智慧,培養溫文敦厚、創意積極的人文氣質。
要讓孩子受教,教育者要有系統化的專業知識、多元權變的專業權能與通曉練達的智慧,要能善用各種教育專業,有效貫穿言教、身教、境教與制教,進而使孩子受教。例如,以深入淺出的繪本故事、寓言、影帶、光碟等媒介,引起孩子的學習動機,並讓孩子聽到心坎裡,甚至聽出故事背後的微言大義,讓孩子寫出自己的感想,讓孩子對大人所講的抽象大道理,有真實的生命感受與經驗。
讓孩子受教,教育者除應具備正確的教育理念,把握教育的本質,以教育熱情感化學生,並以身作則外,更應學會鬆綁的藝術、放手的智慧,讓孩子有機會、有空間親身去體驗、看到、感受到,或鼓勵孩子發現周遭可能的學習典範。當然,讓孩子受教,孩子主動的思考、反省與實踐行動更是重要,所以,教育者應積極營造一個能讓孩子願意主動分享、反省實踐與彼此感動的安全環境。
讓孩子受教,師長也不能操之過急,越俎代庖,因為受教是一個需要時間去體驗與感受的歷程,過於急切的師長,就會忘掉溫柔、關懷、包容與體貼,反而讓「都是為您好」的口頭禪,成為不自覺的傷人語句與凶器,若孩子能感受到師長們的寬容大愛,那麼孩子必能體會感恩包容的美好情操。
若我們能從「受教」的角度出發,讓孩子感受到大人的用心與真愛;若孩子對我們講的話、所教的課程教材內容、所使用的資訊科技工具、所佈置的環境空間、所使用的評量方式,能有所感受、感覺與感動,那麼,孩子才有可能有所感動,因有所感動而能有所行動:主動學習、主動求知、積極奮進,也才能因有所行動,而成為具有主體覺知的個體。
總之,願教師、家長及所有的教育者,以教育愛讓孩子心受感動,如此,才是有智慧、有能力、有遠見的真愛。而有所感受、感覺與感動的教育,才是有生命力的教育。使孩子樂於受教,才能真正保障孩子的受教權,才能使孩子的全人智慧發芽,讓孩子成為五育並進的快樂學童。
關鍵詞:受教、智慧、受教權、多元智能、全人教育
[文/新竹教育大學林志成教授 2006-05-1:20-56-2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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