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必對孩子大小聲!
國立新竹教育大學
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陳晏捷
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,我和朋友約好要帶孩子去圖書館唸書,朋友帶著小學二年級的〈佳佳〉;我則帶著小學一年級。
從未上過圖書館的姪女〈宣宣〉,宣宣帶著可以和姊姊分享的玩具,興奮的上路了!
佳佳有上圖書館經驗,我們預定--讓小朋友在旁邊寫作業,我們一旁看書。
兩個小朋友一見面就開心的笑了,進圖書館前提醒他們要小聲喔!
東西放好之後,大人們打開了書本與電腦,
而有經驗的佳佳,帶著對事物充滿好奇的宣宣,到圖書館旁邊的運動公園逛逛。
過了約十分鐘,孩子上來找我們……天啊!
我看到一個大嗓門,另一個在奔跑;大家都在看我們……
我還以為有經驗的佳佳,會告訴宣宣該注意的事情,沒想到……
(雖然這是他們已經壓低音量,但是在安靜的閱覽室內,卻顯得特別突出)
因為我一時疏忽,沒有特別說明;
而孩子們在一起,玩開了,也就顧不得這麼多了,
如果我當時惱羞成怒,孩子們一定會莫名其妙!
我的表情並非勃然大怒,而是有些嚴肅,孩子們感受到我在乎這件事!
將他們兩位帶到閱覽室外面,
從佳佳的表情可以看出,她已經知道了,
而宣宣仍是不知情的模樣;
我提醒佳佳:「你曾經來過這裡,而且也知道要注意些什麼,請你提醒宣宣好嗎?」
佳佳默默地點點頭;
我花了一些時間,重新並且說明---裡面不能大聲喧嘩的原因,
並運用【同理心】的技巧,讓孩子們體會別人被影響的感受;
一方面他們察覺到情境,另一方面也了解安靜的主要意義,
和她們談完之後,我們還到兒童圖書室去看書…孩子的表現很棒喔!
經過這一次的事件,再一次的讓我體會:要孩子學習同理他人的感受,符合團體生活的規範,需透過與孩子的生活最接近的事物,最好的教材,就是當下發生的人、事、物,讓孩子充分的體驗整;所有的事件、問題,都是祝福的化身,把握每一次的事件,與孩子充分的討論、並且讓孩子感受到成人在乎的態度(這樣的態度,可以是溫和而堅定的),下次再發生,只要稍加提醒,他們就會做得很好;相反的若動不動就大小聲,使用責難、懲罰,可能會讓孩子因為害怕而產生服從,當成人在的時候,孩子會表現出大人喜歡的行為。
表面上看起來孩子的行為結果是相同的,其實孩子學到的意義卻不盡相同。
兩者相較,前者在剛開始所需要花費的時間、效益往往不成正比!
可能有部分成人會認為:效果都一樣,何不選擇省時、又可立竿見影的方法?
我從事幼兒教育工作期間,同樣經歷著許多教養觀念的衝突,
更針對上述兩種教養方式,在平時下班後和同事們、甚至在教學會議上,做過深入的探討與比較;我體會到----後者就像服用「毒品」一樣,雖然可以馬上奏效,但是「劑量」卻往往需要越來越高;不但大人會認為「孩子越大越難教養、越帶越辛苦」;孩子也會不快樂、甚至因為成人的態度,而形成了負向的自我概念,認為自己就像父母親形容的一樣:這麼不乖、這麼壞、總是講不聽…等。
而使用前者,孩子不但快樂,而且能真正理解,理解了之後,他不但自己能做到,或許還可以進一步提醒別人,使用此種教養方式,在孩子年齡越小的時候,所需花費的時間越多,慢慢隨著歲月不斷的累積,未來,孩子可以理解的程度也會漸漸提高,需要成人引導的部分,也就相對降低,省時、省力---指日可待。
教育孩子是一輩子的事,如果把眼光放遠,
我會持續選擇【對孩子好,對我們也好】的雙贏方式與孩子互動。
[文/陳晏捷 2005-11-23:12-19-34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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