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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報最新消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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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桃園縣教育局電子報第四期審稿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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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讀者們的踴躍投稿,第四期電子報已於昨日完成審稿作業,為了避免作者誤投,以致無法刊登,再此說明本次審稿時發現的問題:
(一)校園報導部份,原則上,由本報文教記者採訪為主。各校若想自行報導,請把稿件投至「校園影像」一欄,而且以照片為主、文字為輔。或是,可直接在「校園訊息道相報」中,提供相關訊息。
(二)有關投稿時的格式與方法,請參照讀者投稿需知。部份稿件因為排版上出現錯置的情形,以致未被錄取,實為可惜。
(三)作者們投稿時,請依主題完整陳述,原則上,本報除了「專欄作家」外,不接受連載性質的文章。若文章字數很多,審稿委員會視情況,直接予以分期刊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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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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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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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者/徐水柯
人氣:616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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